• 索引号:006383196E/2021-1822454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4-14
  • 公开日期:2021-04-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1-04-14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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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办发〔202114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现将《治河渡镇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国家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登记表

2.华容县国家公职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报告表

3.治河渡镇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领取申请表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治河渡镇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对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出国(境)证件的管理,根据华纪发20187号文件、华组发20197号文件、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对我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作如下制度

一、证件种类

纳入集中管理的出国(境)证件有:因私护照、因私赴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二、报备对象

全体在编在职干部职工村(社区)所有干部

三、管理原则

1.干部职工还未办理出国(境)证件、需要办理的,必须经严格审查、备案、批准后方可办理证照。

2.干部职工已经办理出国(境)证件的,在回国(境)后,必须按时上交镇组织办,进行集中保管。

四、出国(境)审批管理

1.管领导干部的证照交由委组织部集中保管。需因私出国(境)的,按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程序审批。

2.一般干部职工和村(社区)干部的证照由镇组织办统一保管。需因私出国(境)的,按规定以请假审批程序进行报备与审批(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主要领导签批),凭批准后的《治河渡镇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领取申请表》依照批准事项向镇组织办领取相应的出国(境)证件。

3.出国(境)人员在境外要遵守外事纪律,未经批准不得逾期滞留。

五、登记报备

1.新进入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要及时填写《华容县国家公职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报告表》交镇组织办组织办应按要求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做好备案登记。

2.岗位发生变化的(包括提任、调离、退休等),组织办应按要求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做好变更登记或撤销备案。

3.已备案登记人员,有重大信息变更,应按要求做好更新报备。

六、证件上交的期限

1.持有出国(境)证件的干部职工应自觉将因私出国(境)证件按干部管理权限交由委组织部或镇组织办集中保管。因私出入境证件应在回国(境)10 天内交保管部门统一保管,不能按时上交的,要书面作出说明。

2.干部职工新申领因私出国(境)证件但未办理出国(境)的,应及时主动上交已申领的因私出国(境)证件。

七、证件的管理

1.镇组织办要指定专人负责收缴和保管出国(境)证件,并设立专柜保存。保管人员对出入境证件的使用、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及时催收出国(境)人员的出入境证件。

2.负责保管出国(境)证件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收缴和保管工作的规定,不得擅自发放出国(境)证件。对未按规定审批,擅自向镇组织办领取出入境证件的,应予以拒绝,并向主要领导报告。

3.干部职工出国(境)证件遗失的,应书面作出检查和说明遗失经过,并及时向相应的证件管理部门挂失。

八、责任追究

对违反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和本制度的公职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

国家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文化程度

 

入党

年月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职务及

职  称

 

申办出国(境)证件

护照□    往来港澳通行证□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申请出国(境)的事由、目的地及假期

 

申请人所在

单位党组织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注:1、对因私事出国(境)人员的审批,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进行。

2、本表一式三份,组织部门存档一份,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存档一份,纪检监察机关备案一份。


附件2

华容县国家公职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报告表

申报人:                                                                      申报日期:           

单位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号码

因私出国(境)证件类型

因私出国(境)证件号码

因私出国(境)证件有效期

 

 

 

 

 

 

 

 

 

 

 

 

 

 

 

 

 

 

 

 

 

需要说明的事项

 

注:1.本表由本人亲笔填写,同时持有多个有效证件(含多个身份证)请逐个分行如实填写;

2.“持有身份证件类型”需填写“”“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权的,应一并填写相关证件内容;

3.因“换发”“过期”“遗失”等情况补办的身份证不需要重复填写。



附件3

治河渡镇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领取申请表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

意  见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领取

时间

 

登记人

 

收回

时间

 

登记人

 

注意事项:1、签证前2天发放证照,签证后立即收回;

2、出国(境)前3天发证照,回国后10天内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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