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20-1775573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5-21
- 公开日期:2020-05-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治办发〔2020〕27号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办公室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治河渡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5月21日
治河渡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第十二届华容县纪委监委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县纪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并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1.危房改造方面。重点整治2014年以来假借他人名义改造、优亲厚友虚假改造、平调改造人资金给其他农户、重复改造,套取危房改造资金计入集体经济收入、截留危改资金归个人或集体使用,既享受易地搬迁政策又实施了危房改造等问题。
2.小额信贷方面。重点整治2017年至2019年期间违反金融扶贫政策截留小额信贷分红、优亲厚友让不符合金融扶贫政策的人享受小额信贷、将金融扶贫对象贷款资金违规转借他人使用等问题。
3.产业扶贫方面。重点整治2017年以来产业扶贫项目不实、管理不规范、工程质量低劣;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产业扶贫资金;产业扶贫作风不实等问题。
4.扶贫专项资金方面。重点整治2017年以来挪用扶贫专项资金、改变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利用虚假工程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
5.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就业扶贫、社会兜底保障等其他方面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二、整治工作任务
1.开展自清自查。镇机关和各站所、村(社区)都要在6月5日之前,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清自查。前文所列期间内所有扶贫专项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应享受的政策补助资金每一笔都要逐一清理核实。自清自查情况于6月9日前报镇纪委汇总上报。
2.抓实问题整改。对发现的截留、平调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资金方面的问题,责任干部、当事人必须在6月10日前无条件将资金统一退缴到镇纪委指定账户;套取扶贫资金或不按规定使用扶贫专项资金的,必须写出情况说明,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审议研究后处理。
3.推进建章立制。各单位要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系统梳理存在的制度和程序漏洞,及时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
三、工作要求
一是成立班子,明确专人负责。镇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谢绍峰任组长,程猛、陈霞、毛良会、蔡炎任副组长,吴洁、冷娟、彭若红、李必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地点设镇纪委办公室,李必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要加强责任。专项治理涉及的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全力支持协助专项治理小组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解释相关政策,接受调查询问。各村(社区)必须认真开展自清自查,如实填报相关数据,配合镇领导小组开展审计调查核查,对发现的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
三是要严肃纪律。对在专项治理自清自查期间如实报告的问题,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责任追究。对自清自查敷衍塞责,隐瞒问题,拒不退缴违规资金的责任人一律严肃追责,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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