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6-1140012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5-23
  • 公开日期:2016-05-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治河渡镇建制村合并调整实施方案
来源:治河渡镇   2016-05-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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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发[2016]13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治河渡镇建制村合并调整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市县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并村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县合乡并村改革工作总体要求,立足本镇实际,因地制宜,优势互补,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推进并村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农村改革发展活力,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为推进治河渡融城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二、目标任务

此次并村改革工作,按照优化布局、规模适度、有利发展的要求,合理确定建制村的规模。全镇建制村的数量原则上控制在6个以内,减少幅度为62.5%。鼓励全镇所有建制村、村级场都参与并村工作。尽可能并大村规模,减少村数量。并村改革工作从20163月份启动,5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合大并强原则。综合考虑历史沿革、风俗习惯、人文渊源、河流水系、山脉走向、资源分布和产业布局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村级规模,不搞一刀切。通过并村,实现优势互补、规模适度,实力增强、班子更优、机制更活的目标。

2、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并村方案由镇政府提出,经相关村以适当方式召开村民会议通过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经县政府批准的并村方案不得随意变更。

3、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并村工作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坚持农民享受的政策不变,农村山林、土地、水利、资源等权属不变,农业经济利益关系不变“三不变”原则。要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利益;依法保护和开发利用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遗址遗迹和具有地域特色的村庄;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程序的“三依法”原则。

四、实施步骤

全镇并村改革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由镇并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按以下步骤实施:

1、加强领导。镇成立并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卢琼任组长,镇长符宏智、党委副书记姜克军、人大主席刘专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党委副书记姜克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的并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其中执纪督导组:符宏智、毛良会、严志球;资料审核组:姜克军、胡立霞、饶骞、卢伟、张婷;财务审计组:刘专、张竟成、李必林、刘桢;信访维稳组:李云峰、张志勇、刘绍华、曾迪平、肖明初。

2、宣传发动。召开全镇并村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镇并村工作。各村要通过会议、广播、印发宣传资料、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并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并村改革的积极性,合力推进并村改革顺利进行。

3、清产核资。成立村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班子和力量指导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核查,摸清家底,核定权属,做好登记,张榜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在合并调整期间,冻结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杜绝新的债务产生,确需发生的日常运转经费开支经集体研究报镇政府审批后由个人先行垫付。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所有账务和日常运转支出移交镇村账代管中心代管和代付,防止集体资产资金流失。宣布冻结村级财务账目后,村支“两委”及其他村级组织的公章一律上缴镇政府保管。

4、征求意见。在制定并村方案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重点摸清现有各村规模、地域面积、耕地、人口户数、自然条件、历史沿革、人文渊源、资源分布、发展现状、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群众意愿等基本情况,并就并村的基本思路、新村布局、选址、命名、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论证,做到意见基本一致。

5、制订方案。一是镇政府提出并村预备实施方案,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区改领导小组审核,并组织力量,在反复协商、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提出并村方案。二是规范新村命名。新村命名要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地域特征、历史沿革、文化渊源,考虑地方知名度和群众认同感。调整后的村名尽可能以原有建制村中的一个名称作为合并后新建制村的名称。对争议不定的村名,由县地名委员会认定。三是合理选择新村办公场地。按照方便群众办事和发挥现有资产作用的原则,选择交通便利、半径距离相对中心、人口相对集中、现有村级活动场所条件较好的地方作为新村办公场地。

6、通过方案。并村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经过村民会议适当形式表决通过。村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做好群众工作,切实保障村民会议和合法有效。如遇紧急、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镇党委研究决定。

7、报批方案。镇政府将按程序形成的并村方案报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下发批准文件,同时报送省、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报批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①关于并村工作的请示。包括合并具体方案(村的合并、新村命名、办公场所地点等)内容;

②村民会议记录;

③村民会议关于并村方案的决议;

④村民签字意见表;

⑤并村前后有关村地域面积、耕地、人口、户数、党员人数、村“两委”干部等基本情况;

⑥并村前后区划图。

8、组织实施。一是公布方案。召开村组干部、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公布并村方案,让群众知晓。原村“两委”牌子由镇政府统一收回封存。二是配备新村临时党总支班子。新合并设立的建制村要根据党员人数等情况及时设立临时党总支。临时党总支成员由镇党委任命。选优配强新合并的建制村党总支书记,有合适人选的在原党支部书记中产生,没有合适人选的,由镇党委在机关和事业站所现有干部中选派,合并前原村支部书记任新村临时党组织副书记。三是设立新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并村后原村民委员会所承担的各项村级管理事务。在村临时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提倡新村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党总支书记担任,原村支“两委”干部任新村工作委员会成员。待换届选举产生新的村民委员会后,工作委员会自动撤销。四是接管集体资产财务。所有财务账目、现金、存款在财务冻结后,统一移交转入新村账户。四是合署办公运行。新村成立后,要及时召开新村班子成员会议,明确新村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移交接管合并前各村档案资料,依法依规运行新村各项工作。

9、检查验收。并村工作结束后,镇并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村场并村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内容包括:村民对并村工作的了解程度;村民和村干部对具体问题处理的满意度;各种移交手续办理和有无国有集体资产流失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五、政策措施

1、设立过渡期。并村后,各新村设立过渡期,过渡期从并村后至本届村支“两委”任期届满为止。新村成立后应启用新村印章。过渡期间,原建制村委会成员任期不断、补贴不停、继续履职。村民的身份证、户口簿、林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暂不变。

2、实行转移支付资金与并村工作挂钩。合并后,各村的转移支付资金将按照合并后村级人口、区域面积等因素分类进行核算确定。具体细则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牵头制定。

3、合理处置集体资产及债权债务。调整合并后,被合并建制村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在清理核实后原则上一并纳入新设立的建制村统一管理,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设立财务账目。原村已签订并生效的有关经济合同,按原合同执行,合同期满后不得续签,纳入合并后的村统一管理。原村结余的现金、存款用于原辖区的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不得平衡弥补其他村的村级债务。原村债权债务由乡镇锁定数额,按性质分清类别,分类处理,逐步化解,不得将债务平摊给村民,增加群众负担。村民小组和群众的债权债务不变,山林、土地、电力、水利设施等权属不变,如系村级集体所有的,并村后的村委会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采取严格措施,加强管理,既不影响群众既得利益,又不得将资产平分给村民,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对违规处置和变相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要从严处理。

4、妥善处理村干部问题。安置好现任村干部,鼓励现任村干部主动申请并经批准退任,并村后主动提出退任的村干部,自退任之日起到本届村支“两委”任期届满位置,政治待遇、经济待遇保持不变,享受并村期间村干部安置的有关优惠政策;做好现任、退任、离任村干部思想稳定工作,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并村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全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制村合并调整工作,各支村两委要承担此次建制村合并调整工作的主体责任,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精力,精心组织。联系各村的并村工作指导组对联系的建制村合并调整工作承担指导、协调和督促责任,组长负总责,各村办点干部到所联系村帮助指导工作。此次建制村合并调整工作将列入2016年村级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2、严肃纪律。在合并调整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廉政建设的规定,严格坚持依法依程序办事,严厉打击和处理恶意阻止和破坏行政村合并调整工作的违法行为,严格追究在行政村合并调整工作中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相关责任人的法律和纪律责任。镇党委将对合并调整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督查、督办和查处。

 

 

2016 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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