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4-1140026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4-16
  • 公开日期:2014-04-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治河渡镇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工作方案
来源:治河渡镇   2014-04-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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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河渡镇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工作方案

 

各村(场)、居委会:

为加快我镇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完善全程便民服务体系,真正把便民服务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进一步深化提升“六有”(有牌子、有班子、有场所、有事项、有记载、有制度)建设标准,在全镇各村便民服务点普遍实现“硬件设施完备、服务事项全面、制度管理健全、队伍建设到位、服务对象满意”的工作目标,构建便捷、高效、和谐的为民服务体系,促进全镇农村基层的和谐、稳定和发展。

二、机构设置

各村设立便民服务点,机构名称统一为“某某村便民服务点”。村级便民服务点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主任、村委会主任担任副主任,全面负责村级便民服务工作,村两委班子成员为代办员。

三、工作职责和服务项目

(一)村级便民服务点主要职责:

1、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及群众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和解释等服务;

2、负责受理登记村民的申请,实行报送代办服务;

3、负责有关政务、村务、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对村民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适宜办理的其他服务事项;

4、与相关部门做好工作衔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踏勘工作;

5、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和相关资料。

(二)村级便民服务点服务内容:

1、民政服务事项:《老年优待证》,老年人长寿保健补贴金、灾害救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对象、低保(优抚)对象帮困助学(高中、大中专院校)、带病回乡生活困难的退伍军人定期补助和临时救助、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的申请,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收养登记咨询,贫困户重特大医疗救助、农民县外医疗机构就诊医疗费用报销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等。

2、计划生育服务事项:《独生子女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孩《生育服务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申报,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再生育初审等。

3、劳动保障服务事项: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城镇《就业援助证》、《失业证》、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受理初审,求职登记、信息发布、职业培训等事项受理。

4、卫生健康服务事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办理,村民县外医疗机构就诊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咨询;动员农村居民参加健康教育、负责分发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动员并组织参合农民参加健康体检、动员婚龄青年参加婚检,协助村卫生室做好村内重点人群(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重性精神病人等)的健康管理,传染病防控工作,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水、改厕及饮用水质监测等。

5、农业、林业服务事项:农业灾害补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早稻订单奖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土地流转信息审查、发布、上传,农产品买卖市场信息发布,有关生产技术、气候变化、抗灾救灾、支农惠农政策传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颁发、变更初审。

6、国土、建设服务事项:农村宅基地审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变更登记。农村建房规划审批,农村危房救助申报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等。

7、残联服务事项:残疾人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残疾人证办理相关服务事项。

8、公安服务事项:暂住人口登记、户口登记、收养人员户口登记以及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等。

9、工商服务事项:个体工商户登记(设立、变更、注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等。

10、综合服务事项:家电下乡补贴申报,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印章),动员农村居民参加健康教育,发布疾病防控、健康体检信息,有线数字电视安装、维修等申报受理,群众间纠纷的调解和协调等。

四、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一)健全工作制度。村级便民服务点要严格执行各项基本工作制度,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提升管理水平,优化服务质量。

1、建立干部轮值制度。各村要通过实行轮流值班、定时约时办公等方式,确保村便民服务点每天或定时有代办员在岗工作,并定员定时到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县行政服务点为群众代办有关事项。

2、建立台账登记制度。村级便民服务点受理代办的事项应及时、如实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申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受理人姓名、代办事项、代办形式、代办员姓名、办结时间、办结结果和群众评价等。

3、建立工作汇报制度。各村便民服务点应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并上报镇纪委。

(二)规范工作流程。各村便民服务点要坚持“便民、公开、依法、高效、自愿”的原则,根据申办人申办事项的类别不同,严格按照《代办事项流程图》、《初审上报事项流程图》、《咨询服务事项流程图》开展代办服务工作,主要由申请、受理、办理、回复四个环节组成。

1、申请环节。由办事群众向村级便民服务点口头或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对不属于村级便民服务点代办范围的,应当解释清楚,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

2、受理环节。凡属于村级便民服务点代办的事项,村级便民服务点均应予以受理,并向申办人发放一次性告知清单,告知申办人相应的手续、需提供的资料、代办流程、承诺期限、应缴纳的税收规费等内容。对手续齐全的,应向申办人出具代办件通知书或初审上报件通知书,并做好受理登记。对手续不全的,口头或书面告知需补交的材料清单,待材料齐全后再重新受理。

3、办理环节。经过受理登记后,确定全程代办员,明确办理期限和承办责任。全程代办员应及时到乡便民服务点和县行政服务点相关窗口办理,确保在承办时限内完成。

4、回复环节。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办事结果通知申办人,并归还有关证件,做好各项费用结算以及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五、工作条件和办公保障

1、服务场所。各村便民服务点办公地点应按照“场所固定、大小适宜、整洁明亮、方便群众”的要求,设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内或其他群众熟悉、办事方便的场所,在门口醒目处悬挂“某某村便民服务点”的牌子。

2、配套硬件。村级便民服务点应配置电话以及其他必备的日常办公设备。村级便民服务点各项工作制度以及办事流程图应上墙公开,并设立专门的公示栏,公开代办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当前去向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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