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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03-29
  • 公开日期:2013-03-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来源:治河渡镇   2013-03-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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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一、仪容仪表

1、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佩证上岗,服饰整洁,仪表端庄。凡有统一制服的单位,上班期间应按规定规范着装。

2、工作时必须坚守岗位,举止要大方、文明、自然,站坐姿势端正,行姿稳重。

3、男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不得留胡须;女工作人员不得披散发,不得涂浓指甲油,不得化浓妆。

二、行为举止

1、言行要温和、谦恭,举止要庄重、得体。

2、要主动起立、打招呼接待服务对象。

3、不得在工作场所喧哗、嬉闹。

4、不得在共组场所打牌、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

5、禁止在工作大厅及公共场所吸烟。

6、禁止在工作时间上网和进行电脑游戏。

7、禁止私自接听广播或音乐,不得用电话聊天。

三、服务态度

1、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尽量满足其合理的服务需要。

2、服务对象进来时有迎声,询问时有答声,离开时有送声,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哦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厌、有问必答、解释全面,不准冷落、训斥和歧视。

3、做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4、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虚心听取,不与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5、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轩窗和解释工作,不与其吵闹、争辩,并及时向中心办公室汇报。

四、文明用语

1、与服务对象交谈时须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

2、接听电话时,应说“您好,服务中心XX窗口,请讲”,“您有什么事”,“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等用语。中断或挂上电话,应征得对方同意。

3、接待服务对象时,应说“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或者“请您找XX窗口”等,并指明准确位置。

4、办理业务时,应说“请稍等”、“请填写”、“请缴费”、“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校对”等等。

5、服务对象离开时,应说“请慢走”或“再见”,还未办妥的应说“对不起,请补全手续再来办理”等等。

五、禁止用语

禁止使用“不知道”、“不行,重填”、“有牌子,自己看”、“快点,要下班了”、“已经告诉你了,还不懂”、“没看我正忙吗”、“有意见找头头去”以及其他不规范、不文明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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