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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10-01
  • 公开日期:2015-10-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治河渡镇机关门卫制度
来源:治河渡镇   2015-10-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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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河渡镇机关门卫制度

 

一、门卫工作人员着保安制服上岗。

二、门卫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请假需经值班负责人批准,并确定临时代替人员后,方可批假。

三、门卫工作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晚间在门卫室就寝,早6:00开门,晚10:30锁门。

四、门卫工作人员需做好来访人员及办事人员、车辆的登记、询问工作。引导车辆有序停放,无关车辆不予停放。

五、门卫工作人员坚持夜间巡逻查看,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室或机关值班人员报告,确保机关安全。

六、门卫工作人员需搞好门卫区域的环境卫生,负责看管院内花木及公用设施。不得在门卫室内留宿无关人员。

七、凡发生违反机关制度,损坏院内财物或夜间翻越门墙的人或事,门卫工作人员应予以制止,由于门卫工作人员失职造成损失的(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应追究门卫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门卫工作人员实行休月假制度,需提前向值班负责人申报,批准后方可休两天月假。

九、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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