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547/2017-1139268
  • 发布机构:三封寺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6-09
  • 公开日期:2017-06-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开展“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演讲比赛的通知
来源:三封寺镇   2017-06-09 00:00
浏览量:1 | | | |

各村(居)、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三发201712号和三发201713号文件精神,强势宣传“五个禁止”“五个倡导”“五个带头”内容,树立社会文明新风,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举办一次“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演讲比赛。

一、演讲主题

“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我在行动

二、参赛对象

机关干部、各村(居)、部门单位选派优秀选手参赛

三、比赛安排

本次征文演讲比赛由镇“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牵头,镇团委具体负责,分预赛、决赛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预赛:6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 决赛:6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评分标准

比赛采用10分制,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

1、语言表达(4分):要求脱稿演讲;普通话标准,语言规范,吐字清晰;表达准确、流畅、自然,富有激情、感染力;演讲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2、演讲内容(4分):要求必须围绕“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我在行动,结合岗位和生活实际,谈认识、谈体会、谈做法;要求观点鲜明、思路清晰,富有感染力和说服力;

3、仪表形象(2分):要求衣着整洁,仪表大方,举止得体;精神饱满,能较好地运用姿态、动作、手势、表情表达对演讲稿的理解。

五、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

六、工作要求

1、各村(居)、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选派有实力、有水平的选手参加,并加强训练,提高参赛水平。

2、各村(居)、部门单位要加强活动组织保障,并为活动顺利有效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同时,要给予参赛选手时间支持,确保参赛选手有足够的精力参加比赛。

3、各村(居)、部门单位请于612日前,将参加预赛人员的演讲稿报镇团委办公室审定,上报参赛人数不得少于参赛分配名额;参赛稿件必须注明选手单位、姓名、联系方式。

附件:各村(居)、部门单位参赛名额分配表

 

201769


 

 

附件:

 

各村(居)、部门单位参赛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参赛名额

1

林建站

1

2

文化站

1

3

水管站

1

4

农技中心

1

5

人社站

1

6

 

1

7

卫生院

1

8

各村(居)

每个村(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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