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机构名称

华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华容县章华镇杏花村西路18号阳光政务5楼

0730-4180466

负责人

段详

办公时间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机构概况

  华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3号)和《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华容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岳编发〔2021〕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华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下简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电子政务管理、大数据发展、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电子政务管理相关政策及相关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或参与起草与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相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放管服”改革和行政效能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权责清单、行政许可清单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

  (三)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

  (四)负责统筹推进、监督管理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协税控费监管工作。

  (五)负责统筹全县政务信息化项目规划、计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的统筹管理、授权开发、利用增值和监督指导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工作。

  (七)负责统筹全县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公共支撑平台、网上中介超市、数据资源和县级统筹应用系统的建设、管理、安全保障工作。

  (八)牵头组织开展智慧华容建设工作,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

  (九)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与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

  1.与县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改局负责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批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县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技术方案审查,县发改局实施备案管理。县发改局负责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和中介机构的管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网上中介超市的建设、安全保障工作。

  2.与县财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县本级财政投资(含市级及以上下达的政务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政务信息建设资金的切块安排,负责县本级财政投资的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结)算评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县财政局编制县本级财政投资政务信息化项目年度资金计划。

  3.与县工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工信局负责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指导大数据企业参与全县大数据建设和应用,促进工业经济领域大数据应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指导全县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协同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

  4.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公安局负责监管全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行安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全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工作。

  5.与县委网信办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委网信办统筹、协调、指导全县网络安全、网站安全、信息安全工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全县政务网络安全、政府网站安全、政务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会同政务部门组织实施相关安全保障工作。

  第四条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承担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机要、保密、综治、信访、绩效考核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承担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的起草,重大课题的政策研究和综合调研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接待和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局办公会议决议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督办落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和纪检工作。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政务服务股。承担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相关政策、规划计划和措施办法的拟订工作;承担协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组织编制、审核、发布、管理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审批服务协税控费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推进、指导、监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统筹推进、监督协调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工作;承担统筹管理、监督协调县政务大厅工作;承担指导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工作。

  (三)行政效能与政务公开股。承担协调、推进全县行政效能工作,督促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承担优化营商政务环境工作;承担统筹管理全县“互联网+监管”平台工作;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全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工作;承担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电子政务与大数据建设管理股。承担全县政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的拟订工作;承担县本级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技术方案审查、竣工验收、绩效评估工作。承担调度、督促、协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行业重点应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承担智慧华容建设考核相关规定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协同指导大数据产业的项目服务、产业聚集、人才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工作;承担统筹组织县级电子政务、县大数据平台等重大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拟订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的标准规范和考核体系,统筹推进全县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等工作;承担指导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和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据共享、开放开发以及增值利用工作。

  第五条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定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华容县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华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2年10月19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