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读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一)丨哪些行为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0-02-25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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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群众可以通过邮寄信件、当面反映、电话反映、网络举报等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检举控告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实名检举控告,应当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为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规则》共10章58条,主要规定了检举控告的接收和受理、检举控告的办理、检查督办、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检举控告中工作要求和责任等。从今天开始,《今日华容》手机台将用漫画形式对《规则》一一进行解读,今天推出第一期--哪些行为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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