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节选)
来源:华容县政府网   2018-08-21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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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意见》在总结归纳地方典型经验做法基础上,从八个方面提出改革任务和具体要求。

——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在梳理公布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要求2018年10月底前以省为单位公布各层级政府“四办”目录。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

——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深化和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清理整合政务信息系统,加快信息联通共用,打通数据通道,开发便民应用,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扎实推进“照后减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互联互通、在线可查、异地可办。

——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已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各地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对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要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开。

——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原则,积极推进综合监管和检查处罚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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