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使用华容县“互联网+政务服务” 一体化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业务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网   2018-09-11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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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跑改办发〔2018〕1号

 

关于统一使用华容县“互联网+政务服务”

一体化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业务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华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规定和《关于统一使用岳阳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业务的通知》(岳跑改办发〔2018〕4号)要求,我县定于9月28日停用“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下筒称“省系统”),启用华容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下简称“一体化平台”)为企业、群众办理具体政务服务业务,实行“一网办理、一体流转”。为保障“一体化平台”顺利启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范围

凡纳入本次“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确定的县级依申请类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一律应用“一体化平合”办理相关审批、服务业务,做到受理、审查、决定等政务服务全过程“一体流转、全程监督”。

二、应用方式

(一)直接应用。未建有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的单位,一律直接使用“一体化平台”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业务,受理、审查、决定等业务操作环节均在“一体化平台”运行。

(二)系统对接。自建及使用市、省、部级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并具备与“一体化平台”对接条件的单位,其自建和使用的市、省、部级业务办理系统律与“一体化平台”进行对接,在办理具体政务服务业务时,其受理和结果反馈两个环节在“一体化平台”上操作,审查、决定等环节在自建或市、省、部级系统上操作。

(三)并行办理。使用市、省、部级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暂不具备与“一体化平台”对接条件的单位,其在办理具体政务服务业务时,按照“直接应用”方式办理政务服务业务,并将“一体化平台”上的相关审查情况同步录入市、省、部级业务办理系统。

三、步骤安排

(一)数据迁移。9月14日前,由县政府网络信息中心将“省系统”沉淀的华容历史数据通过数据交换工具从省数据中心迁移至县共享交换平台进行存储、管理。

(二)操作培训。分三批次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对“一体化平台”受理审批等业务操作、大厅设备使用操作进行集中培训。分别为:第一批次,培训对象为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培训完成时间9月18日前;第二批次,培训对象为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时间9月19日至9月25日;第三批次,培训对象为县直各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完成时间9月28日前。

(三)系统过渡。9月20日起,未直接使用“省系统”办理审批、服务业务的单位,一律不再向“省系统”录入相关审批业务数据;9月24日后,各有关直接使用“省系统”办理审批服务业务的窗口单位,一律不再使用“省系统”办理相关业务(9月20日至9月27日为“一体化平台”试运行时段,分中心待完成使用人员培训后使用“一体化平台”统一办理政务服务业务)。

(四)全面应用。9月28日起,县本级全面启用“一体化平台“统一办理政务服务业务,同时全面停用“省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跑改办”将对启用“一体化平台”统一办理政务服务业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形成报告报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业务骨干管理、维护、监督本单位“一体化平台”的使用(实施清单变更内容的更新、环节人员环变动的修改、办件未及时办结的督促,网上咨询件回复等),并于9月17日前报县政务服务中心。

(二)加快对接。自建及使用市、省、部级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已具备与“一体化平台”对接条件的单位,应于9月28日前实现有业条办理系统与一体化平台的对接。

(三)强化应用。“一体化平台”启用后,各单位必须按照“直接使用、系统对接、并行办理”三种方式办理本单位的政务服务业务,按照“统一受理、受审分离”的规定,强化“一体化平台”业务办理的真实应用,严禁“体外循环、孤网办理”。

 

 

                                     华容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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