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公告
来源:未知来源   2017-10-30 00:00
浏览量:1 | | | |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1710月起开展全县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巡察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来电、来信和来访等方式,向县委巡察组反映扶贫领域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20171030日~2018129日。

二、巡察对象:扶贫办,延伸巡察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住建局、民政局、教育体育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粮食局、水利局、农业局、农建投、城建投、林业局、文广新旅局、卫计局、田家湖生态新区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

三、巡察内容: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使用扶贫资金吃喝玩乐、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发放津贴补贴、挥霍浪费、报销与扶贫工作无关的费用等问题。

2.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在贫困户就业补贴、农村危旧房改造、生态补偿、医疗救助、社保兜底等民生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索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的问题;在产业扶贫项目、易地搬迁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等领域中官商勾结、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失职渎职、受贿索贿等问题。

3.履职不力、作风不实。在扶贫项目的制定、审批、实施、验收,扶贫资金的分配、审核、拨付、管理以及对口帮扶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脱贫减贫措施不力、故意出具虚假文件和数据,让贫困人口被脱贫等问题。

4.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不按规定公开政务、村务的问题;超标准超范围筹资筹劳、摊派费用的问题;违背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损失等问题。

5.扶贫政策执行走样。执行上级脱贫攻坚文件走样、缩水的问题;在脱贫攻坚部署措施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

6.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力。乡(镇)及村(社区)领导重视不够、基础工作不实的问题;驻村工作队帮扶成效不明显、贫困户不满意的问题;县直单位结对帮扶责任不明确、经费投入不到位的问题;行业扶贫牵头单位没有对接、项目进度缓慢等问题。

专项巡察组采取调查走访、民主测评、查阅资料、财务检查、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等方式开展巡察。根据巡察工作职责,专项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对有关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问题,专项巡察组按有关规定转交相关职能部门或被巡察单位办理。

四、 联系方式:

    1.县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

办公地点:扶贫办(阳光大厦四楼)    举报信箱:阳光大厦一楼外墙

电子邮箱:hrxcb05@sina.com               举报电话:13332500512

2.县委巡察办

举报信箱:县委机关传达室外墙        举报信箱: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北栋一楼外墙

电子邮箱:hrxcb00@sina.com               举报电话:07304188375

 

201710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