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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1-08
  • 公开日期:2018-01-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8-01-08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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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政办发〔2018〕2号

县直有关单位:

《华容县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

 

华容县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盘活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等资源,推动全县经济转型升级,现就清理僵尸企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理范围及认定标准

1.清理范围:工业集中区内所有企业以及工业集中区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认定标准:僵尸企业指我县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长期依赖政府补贴或银行贷款而勉强生存、扭亏乏力的企业。

二、清理方式

1.审查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不动产登记、生产情况、纳税情况、用电情况等。

2.审查招商引资合同、土地出让合同。重点审查合同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履约情况。

3.现场调查。采取询问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不动产使用权人,走访企业管理人员、工人、附近居民,拍摄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等方式了解企业真实现状。

三、清理步骤

1.制订清理工作方案。清理工作方案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制订。(2018年1月5日-1月10日)

2.确定清理范围。由县工信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分别提出拟清理企业名单。其中县工业集中区外拟清理企业名单由县工信局提供,县工业集中区内拟清理企业名单由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提供。(2018年1月10日-1月15日)

3.收集拟清理企业的基本情况、招商引资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已享受的招商引资政策。其中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土地使用面积、土地性质、土地价格、土地使用期限、享受的优惠政策、签约时间、开工时间、投产时间、实际总投资、2015、2016、2017年用电情况、2015、2016、2017年纳税情况、生产情况(停产、半停产、正常生产)、其他相关情况,由相关成员单位负责提供。(2018年1月15日-1月20日)

4.审查合同、查清履约情况。(2018年1月20日-2月5日)

5.现场调查。对清理企业进行现场调查,收集相关依据。(2018年1月20日-2月5日)

6.汇总情况、进行分类,提出处理意见。一是根据生产情况,将企业分为正常生产企业,半停产企业、停产企业、破产倒闭(资不抵债)企业四类;二是根据经营方式,将企业分为原始法人独立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转租经营企业三类;三是根据盈利情况,将企业分为盈利企业、保本企业、亏损企业三类;四是根据履行招商引资合同情况,将企业分为正常履约企业、违约企业两类。根据企业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处理:①支持技改;②实行转产;③引导兼并重组;④破产;⑤有偿收购;⑥追究违约责任。(2018年2月5日-2月15日)

四、工作机构及职责

成立“僵尸企业”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黎朝晖

副组长:李  勇、周  玮(常务)

成  员:聂新成、李佳荣、唐  龙、李劲松、卢昀石、傅前洲、龚智明、刘洪斌、涂光元、杨志斌、毛  勇、张  驰、殷森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聂新成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佳荣、唐龙、李劲松、卢昀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工信局:①负责提供工业集中区外拟清理企业名单;②负责对工业集中区外清理企业进行现场调查;③负责提供工业集中区外清理企业实际开工时间、投产时间、总投资情况;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①负责提供工业集中区内拟清理企业名单、相关招商合同;②负责对工业集中区内清理企业进行现场调查;③负责提供工业集中区内清理企业实际开工时间、投产时间、总投资情况;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县政府法制办:①负责清理方案的制订;②负责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③负责招商引资合同的审查;④负责土地出让合同的审查;⑤负责违约企业处理措施的拟订;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县政府金融办:①负责提供清理企业银行贷款情况;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县政府办财税办:①负责清理工作情况汇总并进行分类;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县贸促会:①负责提供招商引资合同;②负责提供招商引资政策依据;③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①负责提供清理企业工商登记资料;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县国税局:①负责提供清理企业税务登记情况;②负责提供清理企业近三年(2015、2016、2017年)纳税情况;③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9.县地税局:①负责提供清理企业税务登记情况;②负责提供清理企业近三年(2015、2016、2017年)纳税情况;③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县国土资源局:①负责提供清理企业不动产登记情况;②负责提供清理企业出让土地情况、土地出让合同;③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县供电公司:①负责提供清理企业近三年(2015、2016、2017年)用电情况;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县人社局:①负责提供清理企业欠薪情况;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如实调查提供情况,预算安排专项经费,依法依程序通过购买法律服务方式做好合同审查工作,高效完成清理工作。

 

附件:1.清理企业名单

2.华容县工信局僵尸企业清理统计表

3.华容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僵尸企业清理统计表

4.县政府法制办僵尸企业清理统计表

5.县政府金融办僵尸企业清理统计表

6.华容县贸促会僵尸企业清理统计表

7.华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僵尸企业清理统计表

8.华容县国税局僵尸企业清理统计表

9.华容县地税局僵尸企业清理统计表

10.华容县国土资源局僵尸企业清理统计表

11.华容县供电公司僵尸企业清理统计表

12.华容县人社局僵尸企业清理统计表

13.清理企业分类统计表

14.华容县工业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下载:华政办发(2018)2号所有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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