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7-1032093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6-26
  • 公开日期:2017-06-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我县行政审批服务和中介服务等事项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7-06-26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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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政办函〔201766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我县行政审批服务和中介

服务等事项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中央和省放管服会议精神,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股室集中、承担审批服务职能的股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网上审批平台集中,审批事项和人员进驻落实到位、窗口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县各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和中介服务等事项进行调查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明确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范围

全县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承担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介服务等事项。

行政审批事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和县级初审事项。行政许可事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行为的事项,包括普通许可、特许、核准、认可、登记等;县级初审许可事项是指在县级权限内实施初审或备案,须报省、市行政许可的事项。

政务服务事项是指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以外的其他行政权力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行政权力主要包括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

中介服务事项是指行政机关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二、调查统计方式

本次调查统计工作,采用自查申报、核准认定和统一公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各有关单位根据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将自查情况登记造册,填写《华容县行政审批事项调查统计表》(附件1)、《华容县政务服务事项调查统计表》(附件2)、《华容县中介服务事项调查统计表》(附件3)、《华容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人员调查统计表》(附件4)。

2、在自查汇总的基础上,由县编办(县审改办)、县发改局、县政府法制办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各单位上报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联合审查认定。

3、由县编办负责对审查认定后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介服务等事项进行统一汇编,报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调查统计工作对推动我县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明确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指派专人(主要为行政审批服务股室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逐项进行调查统计,做到不走过场,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2、此次调查统计工作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所有上报材料要经单位一把手审核无误、签字确认后方可上报。

3、各单位在调查统计过程中,要以《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目录的通知》(华政发〔201411号)、华容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年版、华容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华政发〔201618号)等为依据,并按照国家、省、市近几年有关行政审批项目增减文件进行统计。

4、所有调查统计工作要在201777日前完成,各单位将自查统计书面报表一式三份,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县编办105室(联系人:张义,联系电话:4188201),并报送电子文档到462972278@qq.com,各项表格和参考目录可在华容行政审批服务QQ群下载,群号:631593675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626

 

 附件:

 华政办函[2017]66号附件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共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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