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0-1000822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0-07-01
  • 公开日期:2010-07-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0-07-01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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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华容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四月九日
 
 
华容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部署,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国情国力数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二、主要目的。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查清十年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普查安排。人口普查的对象:在华容县辖区内居住的自然人。
人口普查的内容: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指标。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2010年11月1日零时。
人口普查的工作阶段: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0年10月31日前);第二阶段:登记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第三阶段:数据录入阶段(2011年5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第四阶段: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四、保障措施。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2010年4月中旬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由4-6人组成的普查办公室,统计站长任普查办公室主任,要充分发挥乡镇和村场居委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根据国家普查条例规定,按照普查工作规定和普查工作流程要求,完成普查全过程工作任务。
2、保障工作经费。人口普查所需经费,以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为原则,由县、乡两级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3、认真选好“两员”。各乡镇要重视普查人员选调选聘工作,将素质好、责任心强,有过普查或大型调查经验的人员选调出来,选调一批素质好,责任心强,有群众工作经验,懂得人口普查业务的人员,组成普查业务骨干队伍。
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由普查员承担,普查指导员负责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原则上每个普查小区(50人至150人)配备一名以上普查员,每个普查区(一般为一个村场居委会)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五、工作要求
1、坚持依法统计。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有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2、加强宣传工作。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学生路队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使普查对象知晓人口普查的目的及意义,引导他们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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