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0-1000726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0-06-25
  • 公开日期:2010-06-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2010年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0-06-25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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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华容县2010年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三月十日
  
华容县2010年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总体部署,根据《2010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及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0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中心,以农业投入品监管为重点,以狠抓源头治理为切入点,按照检打联动的要求,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强化大案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努力建造诚信规范、统一有序、合法合格的农资市场环境,逐步建立运转高效、协调有力的农资市场监管体系,提高职能部门的服务能力以及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重点
突出重点产品的监管。2010年要以种子、农药、肥料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管,配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全县农资批发市场和各农资零售商的检查力度,结合重要农时季节开展拉网式检查,着重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销售未经登记、审定、批准使用的农资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有关质量标识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
1、重点农资。
种子监管是以水稻、棉花、油菜、玉米等本地主宗作物种子为重点,在春耕和秋播前集中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加大对种子质量、标签标识、品种审定及授权、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转基因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的种子、超范围经营、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品种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违法行为;严格品种审定,解决品种多、乱、杂的问题。
农药监管是加强对生产经营的有效成份、隐性成分、登记证和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市场检查要以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分、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坚决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或含有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成份的复配剂,违反的要严厉打击,经营数量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肥料监管是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调酸剂为重点,加大对其有效成份、登记证、标签标识等监督检查,严查有效成份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的违法行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是农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要加大监督抽查次数,加大对上市可食性农产品的检测力度,对多次抽查不合格或存在违法行为的经营单位,要实行重点监控,严肃处理。对检测出有毒、有害及残留超标的可食性农产品要坚决予以销毁,确保市民餐桌安全。
2、重点区域。全县粮、棉、油、玉米集中产区,是农产品质量保护的重点区域,以县、乡农资批发市场、农资集散地及种子繁育基地为主要监督对象,对历年诚信度低,农资供应质量较差,群众举报投诉多,社会反应强烈的农资生产、销售的企业,从事农资挂靠、承包、代理、分销及邮购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加强对物流配送农资、专业化防治用药和订单农业专供农资的监管。
3、重点环节。管好农资的关键是抓源头,把住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大力推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度,不经农业执法部门审查通过的农资产品不准调入,经营农资要建立调进和销售两本台账,开具调进和销售两张票据,进行农资跟踪调查,保证农资质量,搞好售后服务。要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和资格的不准生产经营农资。已经办理生产经营许可手续,不诚信守法,违反规定的,应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单位吊销其登记证、许可证、营业执照。
三、工作步骤
农资打假与农产品安全生产整治相结合,紧扣农时季节,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3-4月,开展农资打假宣传活动,组织全县农资打假联合行动,“3.15”前后掀起农资打假高潮,由农业部门牵头,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配合,集中力量,统一行动,依法查处农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违法行为,确保春耕期间农业生产安全。
(二)2-5月,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查,根据农事季节,对全县各农资市场现时供应的种子、农药、化肥等大宗农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告。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三)2-4月,组织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入春后,进一步清理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清理违法生产经营,产品质量低劣、群众投诉多的生产企业和缺乏有效管理农资经销的单位或个人建立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热枕服务的经营理念,在此基础上由诚信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组织优质农资下乡进村,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四)5-8月,开展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其他违禁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收缴流散于市场和农村的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动员群众自觉禁止使用,对收缴的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集中销毁。
(五)8-10月,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经营不合法、不合格油菜种子和假劣农药、化肥的违法行为。
(六)7-10月,进行全县执法督查,由执法监督部门重点抽查农资市场,督促执法部门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实行依法、公正、公平办案,保证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成立华容县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农业的副县长黎朝晖任组长,农业局局长王仲湘,工商局局长徐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胡椰、公安局局长刘卫任副组长,代文剑、李志强、刘应顺、彭志、严定远、刘四祥、曹华斌、彭若监、包荣平、冉祖荣、张集华、周恭宇、陈国锋、余建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建周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农业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县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各方关系,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专项治理经费,确保方案全面实施。
(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栏、标语、横幅、公告等宣传媒介,加强法制和科普宣传力度,采取办培训班、组织生产会议、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组织基层干部和农民,进行法律知识和农资识真辨假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组织新闻单位对大案要案,典型事例的采访报道,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的良好氛围。
(三)部门配合,通力协作。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和协调,以农业部门为主体,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配合,共同开展工作。农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全县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对全县农资市场的清理,建立农资经营档案,实行农资经营行政许可,查处农资违法案件,收缴违法农资并实施处罚,鉴定处理农资质量纠纷。工商部门主要负责按要求发放农资营业执照,查处农资违法行为,受理群众农资质量投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质监部门主要负责农资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严禁不合格农资产品出厂流入市场。同时,加强对农资市场的度量衡具检查工作,防止农资短斤少两坑农害农。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支持,协助查处各种违法案件,积极接受和处理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刑事案件。
(四)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农资打假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健全生产质量管理制度,从农药、化肥的生产企业和种子繁育基地生产的农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查,合格的才能进入市场,二是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从外地批量调入农资,都必须向农业行政部门申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调入,三是建立质量承诺制度,经营者应对所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因农资质量事故造成的生产损失,经销者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还要建立行业自律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农资购销档案制度等。规范农资经营管理,提高农资供应质量。
(五)查处大案,打击违法。大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设立举报投诉电话(4224435),接待群众来访,鼓励群众举报投诉。对群众反映的重大农资违法案件组织精干力量,及时调查取证,联合查案,集中办案,按法定时间结案,无重大遗漏案和错案,并保证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撤销案。
(六)加强监督,确保公正。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会同县人大组织县政府法制办、纪委、检察院、物价局、优化办等部门,对行政执法部门办案情况实行检查督促。主要检查执法部门的查案情况,办案程序,处罚裁量,结案和上报备案等情况进行抽查,保证行政执法办案的合法性、公正性、合理性,维护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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