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0-1000707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0-06-23
  • 公开日期:2010-06-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工作的意见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0-06-23 17:10
浏览量:1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金融工作,充分发挥金融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和助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金融工作的重要意义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投入是县域经济融资的重要渠道,金融资本是骨干产(企)业发展的主要支撑,国家金融政策支持和金融系统自身求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近年来,我县金融工作得到了持续快速发展,信贷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效益明显提升,有力支持了县域经济发展。但是,我县金融工作也还存在社会认知度不高、优良信贷客户不多、金融生态环境不优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经济发展。目前,我县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统筹城乡发展,加快产业升级,建设重点工程,推进民生改善,发展社会事业,都对金融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因此,全县上下一定要创新观念,认清新形势,适应新要求,学习新方法,充分认识金融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有的放矢,切实抓好金融工作。
二、准确把握我县金融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明确工作思路
我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金融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整体创优环境,加强对接合作,解决突出问题,发展华容经济”的方针,积极适应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有效把握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机遇,进一步加强政银合作,努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促进信贷合理增长,在实现金融业自身科学、安全发展的同时,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10年,全县金融业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年新发放贷款212000万元以上,比上年增长9%左右;年末新增存款余额在86300万元以上;年度不良贷款下降4812万元。
(二)突出工作重点
1、努力扩大信贷规模。信贷投放是金融发展之本。各金融机构要抢抓国家扶持“三农”和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机遇,认真研究政策,明确信贷投向,扩大信贷规模,保证年度投放总量比去年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1)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投放。根据我县企业特别是纺织企业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分类信用等级标准和贷款风险监管标准,积极开展企业股权质押贷款和动产抵押贷款;参与和扶持优势企业通过资本运作、兼并、联合和资产重组等形式进行技术更新和规模扩张,提高市场竞争力。
(2)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放。大力支持加工型、品牌型农业发展,扶持粮食、棉花、蔬菜等农产品加工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针对农村传统农户、种养殖大户、公司化组织大力发展小额农户信用贷款、联户交叉担保贷款、差额抵押贷款;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对农村水、土、田、林、路、电等公益设施的信贷投入。
(3)加大对消费的信贷投放。结合我县消费特点和消费市场变化,适时推出与服务、文化、旅游等消费领域相适应的信贷产品,积极开发家电下乡等农民消费信贷产品,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支持符合国家政策方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扶持三产业发展壮大,努力把我县打造成区域性的商业与消费中心。
(4)加大对政府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的信贷投放。围绕推进“一化三基”战略,切实为政府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建设提供融资保障。
2、着力创优金融生态环境。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做好金融工作就是最好的效益工程、争取信贷支持就是最好的招商引资和争项争资的理念,加大对金融工作的倾斜与支持力度,创优金融生态环境。
(1)建立行政执法通报制度,相关执法执纪部门到金融机构检查,事前必须向县政府分管领导通报。要严格执行贷款业务“一费制”收费政策,切实规范收费行为,降低承贷成本。
(2)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信用乡镇、村(社区)、企业创建工作,打造诚信华容,以万庾、操军镇为重点,开展信用乡镇创建工作;各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诚信教育,每年创建1~2个信用村场,逐步扩大信用村场覆盖面,力争3~4年实现全县“信用乡镇”创建工作,5年实现“信用县”创建目标。金融机构要深入开展信用客户评选活动,把诚信客户的荣誉证变为贷款的通行证和优先证,给诚信客户更多的优惠和扶持。
(3)加大公职人员贷款清欠力度。大力宣传造势,加强舆论引导,为清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强化组织和纪律措施,多管齐下、整体联动,确保年内基本完成清欠任务,使县域信用秩序有明显好转。
(4)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对恶意欠贷欠息、逃废银行债务的单位和个人,政法部门要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工商、财政、税务、国土等职能部门要实施联合行政制裁,严格限制其生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以及财政、信贷资金的支持。要提高对胜诉案件的执结率,本着新老有别的原则,用3年时间逐步消化老案件,年度新案执结率要达到80%。
3、全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
(1)支持银行创新信贷模式。大力推广“信贷 保险”和“信用一卡通”金融服务新模式,鼓励发展承兑、贴现、保函等市场业务,支持银行、保险、证券和信托等行业创新合作模式,为企业融资提供全方位服务。
(2)鼓励和支持信贷渠道多元化。采取有效措施,激活民间资本,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引导参与社会投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担保业,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小额担保公司和其它民间金融实体依法经营、做优做强;支持讲诚信、有实力的资信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公司落户我县,为金融工作提供配套服务。
(3)积极筹建村镇银行,加强衔接沟通,积极主动服务,确保年内组建一家村镇银行。
(4)积极培育上市资源,推进企业上市融资,经过1~2年的努力,使我县上市企业实现零的突破。
4、积极探索保险行业市场清理整顿,规范保险业经营行为,促进保险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切实保障我县金融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1、县政府成立由汪涛任组长,余泽世、蔡勋华、沈爱民、黎安常、傅传贵任副组长,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政府办、财政局、公安局、监察局、工业局、工商局、广电局、人民银行、银监等为成员单位的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和服务。县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经济和金融业发展形式,听取金融机构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工作要求。
2、各金融机构要建立统计快报和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每月初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送金融统计快报,每季度和年度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作。
(二)加强金融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和有效途径,积极宣传国家金融政策,努力增强全社会对金融工作的理解与认同。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金融机构自办宣传窗、发放宣传手册,在县电视台开办金融知识专题栏目等形式开展宣传;结合道德诚信教育,开办金融知识讲座;探索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金融专柜,宣传金融产品,开展政策咨询,逐步向“金融超市”过渡。
(三)加强政银企对接合作。建立项目推介制度,政府有计划的向银行推荐项目,让银行及时了解项目背景,提前介入项目运作。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由县政府牵头,每年筹办1~2次银企信贷洽谈会或恳谈会,组织企业与省市县各级银行开展“一对一”对接活动,为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力争年度银企信贷洽谈会签约资金达50000万元以上,资金到位率90%以上。
(四)加强考核评议,建立激励机制
1、推行绩效考核。县政府将金融工作纳入行政绩效评估内容,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对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重点考核信用乡镇、村(社区)、企业创建、公职人员贷款清欠和服务金融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对金融机构重点考核全年贷款投放额、新增存贷额和不良贷款下降率等指标。
2、开展评议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企业的诚信度和金融机构的服务情况,每年通过网络或会议形式,组织一次公开评议,强化监督约束,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提升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
3、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从2010年起,县政府每年预算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支持金融工作。本年度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奖励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根据各金融机构年度完成目标任务、实现信贷投放规模、贷款增长幅度等方面的绩效情况给予表彰奖励,以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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