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 华容县烟草专卖局依法查处
华容融媒体中心讯(通讯员 蔡枭)近日,华容县烟草专卖局对“2021.7.15”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案当事人依法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1年7月15日,华容县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称华容县田家湖生态新区某电子烟专卖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华容县烟草专卖局迅速与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华容县公安局成立联合调查组,经多方调查取证,查实了该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做出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华容县烟草专卖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要求,扎实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探索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长效机制。
一审:单铃铃
二审:王丽梅
三审:唐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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