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拘留执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

来源: 今日华容日期:2018-07-13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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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执行法官不辞辛苦,我们终于领到这来之不易的执行款了。”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收到了一交通事故执行案件申请人的短信。

2016年2月21日,袁某某搭乘刘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与王某驾驶的低速载货汽车发生相撞,造成两车受损、袁某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和王某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袁某某不负责任。袁某某近亲属起诉刘某、王某及保险公司赔偿造成袁某某死亡的相应损失。经华容县人民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损失外,肇事方刘某、王某各承担103016.25元的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刘某只履行了少部分义务款后,就以各种理由拒不赔偿。袁某某近亲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办案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经多方查询,均没有发现刘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刘某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案件陷入僵局当中。

2018年7月10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获得刘某在岳阳楼区某宾馆出现的线索后,案件承办执行员随即带队找到了刘某,并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刘某在拘留所里认识了错误,和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协议履行了全部义务款,促使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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