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理:网友明赴牌局暗下贼手 交友需谨慎

来源: 今日华容日期:2018-01-17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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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的蔡某通过手机微信认识了牌友蔡女士,见面后借钱不成,一时起了歹意偷走蔡女士钱包内的现金。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蔡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7年7月,蔡某应牌友蔡女士之邀,来到华容县某酒店房间打牌,到达该房间后,蔡某以手头拮据为由找牌友蔡女士借钱,被蔡女士拒绝。午餐后,见蔡女士要在酒店房间休息,蔡某遂佯装和众人一起离开。不久后,蔡某又回到该房间,见房内只有两个小孩在玩耍,蔡某便趁蔡女士熟睡之机,将蔡女士放在床头柜上黑色挎包内的一个红色钱包偷出,并假装上厕所到洗手间将蔡女士钱包内现金二千余元偷走,随后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对牌桌、酒桌等地方认识的朋友,交往时应多留心,尤其涉及钱财及个人利益时,更需谨慎。此案中蔡某与蔡女士是通过微信“附近的人”认识,不过在微信上聊过几次天,蔡女士在根本不了解对方时就轻易邀请其赴牌局,在休息时没有管理好个人财物,这才使得蔡某有可趁之机。

供稿单位:华容县人民法院

作者:周 成

编辑:邓 早

编审:唐丽华

监制:刘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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