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公有资产清查工作

来源: 华容县政府日期:2010-06-30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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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我县召开财政应急管理暨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会议,重点安排部署了公有资产清查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汪涛,县委副书记吴葆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余泽世,县委常委、务副县长蔡勋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爱民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公有资产清查、非税收入清理、专项资金管理、财政收入“双过半”、应急管理、规范行政裁量权、慈善天天捐等七项工作,并重点就公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

 

汪涛在会上强调,开展公有资产清查是落实上级政策规定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秩序的迫切需要和保值增值的先决条件。中央和省财政部门相继下发了财政部35号令、36号令、《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以防国有资产流失。全县各单位要认真的抓好公有资产清查工作,要重点抓好三项制度的落实。一是建立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二是建立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相结合的制度;三是完善公有资产管理的处置制度。汪涛指出,要通过各单位负责人亲自抓,直接抓,有序推进公有资产管理。努力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三个不变”,即单位对公资产的使用权不变、经营权不变、收益权不变。实现所有权统一,归口出租、出让、出售权统一和台帐管理的统一,确保此次公有资产清查工作取得实效,努力建立高效的行政事业单位公有资产管理新机制。为抓好这项工作,我县此次清查的时间将从7月1日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清查的范围包括: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以及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的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拥有和使用的所有公有资产;改制企业和部门原有的公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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