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田家湖生态综合治理与宜居环境建设PPP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10-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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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田家湖生态综合治理与宜居环境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华容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运作,本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已经华容县财政局批复,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经华容县人民政府批复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规定,田家湖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委托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对华容县田家湖生态综合治理与宜居环境建设PPP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通过资格预审且对本项目有意向的社会资本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华容县田家湖生态综合治理与宜居环境建设PPP项目

二、采购编号:华采计[2017]279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要求:

5.1、社会资本基本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5.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1.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近六个月(指2017年2月-2017年7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指2017年2月-2017年7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5.1.3 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及近六个月(指2017年2月-2017年7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指2017年2月-2017年7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1.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1.5提供2014至2016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如2014年及2014年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5.1.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的规定,申请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指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申请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申请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罚期未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1)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资格预审评审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的规定,在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进行查询、甄别。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相关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5)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如不良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5.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5.1基本资格条件5.1.1、5.1.2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5.1基本资格条件5.1.1、5.1.2、5.1.3的相关条款。

5.3 特定资格条件:

5.3.1具备较雄厚的资金实力,注册资本5亿(含)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当日的汇率为准,下同)及以上;

5.3.2投标人2016年度净资产不少于10亿元(含)人民币(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4 2014至2016年度均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2014年及2014年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5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指2014年-2016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不得参与投标;

5.3.6(1)近五年内(截止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之日),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承揽(指独立承揽、控股承揽)1个PPP项目(含BOT、DBOT、BOO、TOT等模式,不含BT模式)的业绩,同时累计合同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以合同文件为准);

(2)或者近五年内(截止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之日),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累计施工业绩总额50亿元人民币以上(以合同文件为准)(备注:投标人满足(1)、(2)条件之一即可)

5.3.7 投标人应具有20亿人民币及以上的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证明或金融机构为本项目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5.3.8投标人近三年(指2014年-2016年)每年的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70%(以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数据为准。)

5.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法人且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5.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所有条款和5.3投标人特定资质条件中5.3.4、5.3.5、5.3.8,5.3投标人特定资质条件中5.3.1、5.3.2、5.3.3、5.3.6、5.3.7联合体至少一方满足,联合体中具备同类施工资质的,以联合体较低的一方计;

(3)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7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六、投融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04430.17万元,实际投资额以华容县审计局的决算审计结论为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2、通过资格审查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数字CA;投标人在网上注册应对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本次招标只支持网上支付标书费报名并从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只有网上购买标书,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联系电话:0730-8181091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本。

5、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下载期限: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20日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7年11月2日14时30分,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日14时30分。

3、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4、投标文件递交:有意向且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壹正陆副共柒份,同时附电子档壹份,存于U盘,U盘单独密封)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面送至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 日14时30分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函: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无须再交付投标保证金,沿用资格预审阶段的投标保证金。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凭投标保证金银行受理回单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国库:

(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三)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或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履约保函的出具:履约保函体系由建设履约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维修保函组成的。

建设期履约保函主要用于担保项目公司在建设期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建设,并且能够按时完工。保函的有效期从项目合同全部生效之日起到建设期结束。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PPP项目初始投资总额或者资产评估值的10%。建议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保函)的数额为10000万元(最终以政府和项目公司签订的PPP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运营维护期的履约保函,也称维护保函,主要用以担保项目公司在运营维护期内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履行运营维护义务,该保函的有效期为维保期开始至项目期限终止。本项目中,建议经营性子项和非经营性子项的运营维护保函金额分别各为1500万元(最终以政府和项目公司签订的PPP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移交维修保函主要用以担保项目公司在项目移交期满正式移交前对项目设施进行统一检查维修,保证设施在完好可用状态下移交。本项目中,建议非经营性子项的移交维修保函金额分别为4000万元(最终以政府和项目公司签订的PPP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维修期违约,扣除履约保函相应金额时,不影响项目总投资额和回报支付,扣除履约保函之后,社会资本需要在指定日期内恢复履约保函。。

十、项目说明及答疑会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投标人如需要踏勘和答疑请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预约联系。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田家湖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姓名:李浩

电话:18673066663

    地址:华容县田家湖

采购代理: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

    姓名:朱先生、彭先生 

 电话:0731-86889266

    邮箱:ZTBZX­_1605@163.com

    传真:0731-85550528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618号韭菜园街银华大厦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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