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1-31
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 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网   2017-08-08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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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政公办发[2017] 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44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17]17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圆满完成好今年国家、省、市、县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经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特印发《2017年度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评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二、组织实施

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评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务公开办”)组织实施。县政务公开办在县考评办确定报送年度分项考评结果时间后,向考评对象发出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评通知;被考评单位对照考评细则进行自评,并形成书面总结、相关佐证材料报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务公开办采取多种方式对考评单位进行综合评分,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三、结果运用

(一)计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得分。各考评对象的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评得分直接折算成2017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项目的最终得分。

(二)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公布被考评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年度考评结果并通报。

本通知明确的有关内容由县政务公开办负责解释。(办公室设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4181087)

 

附件:

1、2017年度乡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2、2017年度县直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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