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1-31
2017年华容县建筑施工安全及燃气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来源:华容县安监局   2017-03-13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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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的通知》(华安办发[2017]1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各参建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大力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开展燃气领域专项整治,确保我县建筑施工安全及燃气领域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促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防范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燃气行业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二、组织领导

我局专门成立我县建筑施工安全及燃气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计划协调、现场实施、总结汇报等工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燃气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质安股。

组  长:蒋志新

副组长:范云鹤、罗轶钢

组  员:赵建军、王安全、严若雨、胡兵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燃气经营企业及燃气经营网点。

(二)整治重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4、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5、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6、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

7、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企业和项目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消防通道设置情况;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设备配备情况,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生活区临时用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8、建筑工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含市政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施工形成的深基坑、高切坡配套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情况。

9、加强对我县八家燃气企业的安全监督和监控,督促燃气企业完善储配站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设备设施的定期迎检和维护,完善燃气安全、消防设备设施。

10、加强对道路拓宽改造后与燃气管线有关的地段、燃气管线上机动车经常通过的地段、各类建(构)筑物、物料堆放占压燃气管线地段,各种管沟与燃气管道交叉、距离较近等地段的排查与整治。

11、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管网安全巡检和用户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管理制度,建立城镇燃气安全应急救援系统。

12、督导燃气企业加强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的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化、正规化的巡检抢修队伍,对燃气管线周围有地下空间的重点巡视,严格遵守运行线维护抢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各种燃气泄漏及意外情况下的抢修预案,保证24小时值班,接到抢修后必须到场检修,未查明原因不得离开现场,并要求燃气企业建立和完善燃气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对燃气管网做到管清、管住、管好,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对运行多年、老化和发生过重大事故的管段必须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四、时段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3月中旬。相关单位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查找问题,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下旬至7月底。各单位督促相关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学习及贯彻落实专项整治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有关情况由相关单位和项目部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

(三)检查督导阶段:8月初至11月底。我局将根据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所有在建工程及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各类园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地区项目及实行差别化管理企业、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企业承建的项目实施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四)总结分析阶段:12月。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根据检查的有关情况,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队深入基层和企业一线,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的要求和《湖南省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规定,带队抓好建筑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二)加强检查,严格执法。相关单位按照“四不两直”和“双随机”的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支架系统及起重机械的监督抽查工作。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否则一律予以停工。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并加强两场联动,依照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给予限制,将处罚真正落到实处。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相关单位要统筹谋划,总体布局,推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查处督办等各项工作协调开展,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着力突出三个重点:重点强化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企业以及政府投资工程、民生工程等社会影响较大项目的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落实。通过治理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实现安全发展。

(四)加强引导,及时总结。相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座谈交流、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应用到安全监管工作中,切实巩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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