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1-31
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17年春节前后开展全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华容县安监局   2017-01-30 17:31
浏览量:1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4日21时08分,岳阳市经济开发区中南大市场内一烟花爆竹经销点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引发火灾,造成6人死亡。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湘安监办发〔2016〕27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7年春节前后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2017年春节前后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门店的隐患排查,促进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完善烟花爆竹联合执法行动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杜绝“违禁品”、“三无产品”和超规格烟花爆竹产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两关闭、三严禁”的规定,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成立以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金辉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严若炎、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胥建设、县公安局副局长丰波、城管大队大队长朱健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曾祥旭、消防大队大队长叶令任副组长,县安监局、公安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城管大队、消防大队为成员单位的2017年春节前后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安监局,县安监局副局长魏建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2017年春节前后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及日常工作开展。

三、时间安排

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2月12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2017年春节前后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全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密结合本辖区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依法履职。按照通知要求,加强本辖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同时,现在是火灾高发期,各乡镇要利用广播、村村响和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用电用火知识的宣传,注意用电用火安全。

(二)落实各级责任。相关部门要在县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开展地毯式的排查与清查,有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邮寄烟花爆竹行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要把检查、清理、收缴、打击和侦破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管理与打击并重,突出重点,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三)加强协调联动。安监、公安、城管、质监、消防等部门要在县安委会的统一协调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实施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规范烟花爆竹从业行为,力求及时发现和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联合执法机制。

(四)广泛宣传发动。新闻媒体要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危险性、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4180605),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1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