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1-31
华容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来源:华容县国土局   2017-03-06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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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1

(一)目的 1

(二)意义 1

(三)编制依据 2

二、 指导思想、编制原则 3

(一)指导思想 3

(二)编制原则 3

三、 适用范围和实施期限 5

(一)适用范围 5

(二)实施期限 5

四、 计划指标 5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5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5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6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 6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条件、供应方式和供应价格 6

五、 住宅用地(含保障性住宅用地)计划指标 7

(一)住宅用地供应总量 7

(二)住宅用地供应结构 7

(三)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8

六、 计划编制和实施的政策向导 8

(一)优化空间布局 8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9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9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10

(五)推进经营性用地的有偿使用 10

七、 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1

附件: 11

附件

 

 

 


 


一、 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落实华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标,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保障我县城市居民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促进华容县经济和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结合华容县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本计划。

(二)意义

1、是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重要手段

编制和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政府实施主动供地制度通过土地供应主动参与社会经济宏观调控的必然要求。它对落实一个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响。通过认真分析土地市场供求状况,编制科学合理的土地供应计划并予以公开,可以充分发挥计划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和引导作用。    2、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措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是供应计划编制的重要依据反过来供应计划的实施又保证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实施。这主要表现为:一、中期和年度供应计划的出让土地的用地性质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法定图则来确定的,由于其是土地供应的执行计划,可操作性较强,它的实施直接保证了城市规划的实施;二、通过土地开发供应计划保证重点发展区域的开发、政府通过土地供应计划来合理分配资金投向并按照规划的要求组织土地出让,确保重点发展区域的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建设,以此来引导城市开发的方向。

3、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保障

2009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多次强调土地供应计划的职能已从单一服务于土地资源管理,逐步转向管理与宏观调控并重。今年国家的房价调控,在运用金融、税收手段的同时,更加强调土地供应计划的控制作用。编制科学合理的住房供地计划,可以控制住房供地结构和时序,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中低收入阶层住房有保障,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 

4、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土地供应环节体现“节地提效”的要求,加大力度盘活和挖掘存量土地。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引导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

(三)编制依据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关于印发<供地计划备案审查技术要点>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1]46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7年供地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6]2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本计划。

二、 指导思想、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部房地产管理和调控会议精神,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强力推进湖南“四化两型”战略,深入践行“民本岳阳”的执政和发展理念,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以“两型”为引领,以“两新”为引擎,以“两现代”为基础和支撑,以项目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推进“主攻新型工业、做强优势农业、建设秀美城乡、构建和谐华容”四大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努力把华容建设成为洞庭湖区域的新型工业先导县、现代农业示范县、生态环境宜居县、社会建设先进县,湘鄂边区域物流消费中心。

(二)编制原则

(1)统筹安排总量控制原则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是以华容县的土地供应能力为基础,与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相适宜,确保重点项目及民生工程等用地需求,例如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用地,大力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土地供应,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物流业、无污染环保型工业项目的落地,做到应报尽保,按需供地。

(2)宏观调控与城乡统筹原则

坚持“城乡规划一体、产业发展一体、基础设施一体、公共服务一体、社会管理一体”原则,把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建设新农村的着力点,充分发挥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城镇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城乡统筹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着眼于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人与自然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华容县实际发展情况,重点发展东山镇、注滋口镇、三封寺镇,形成各具特色的城镇网络体系。

(3)因地制宜与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应,积极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

(4)优化配置与供需平衡原则

正确处理和合理把握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镇建设之间的关系。根据华容县城乡统筹总体规划,华容县城乡总体空间结构规划为“一主三次、一干一支、一带一面”。 “一主”为华容县城;“一带”为依托河东老城区,沿省道S306方向加强工业园建设,形成以工业为主、相关配套的“带状”河东次城区;“一面”为依托河西老城区和马鞍新区继续向西向南发展,形成功能齐全的“面状”河西主城区;“一干”为沿建设中的岳常高速公路及S306、S202沿线形成“东山—三封—县城—新河—操军”城镇发展主轴;“一支”是指沿华注公路及华鲇路形成“注市—南山—县城—万庾—鲇鱼须—新梅”城镇发展次轴;“三次”是指形成以三封寺镇、注滋口镇、东山三个中心镇,作为县域次中心。

(5)相互协调与有保有压原则

严格控制国家规定限制类和禁止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确保经济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用地供给,保证城镇基础设施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6)持续利用原则。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挖掘存量土地利用潜力,引导土地需求流向存量建设用地的挖掘和利用,合理安排供给土地的空间分布,切实保护林地、保护环境、促进生态环境的建设。

(7)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本县发展方向和区域经济发展趋势相结合的原则。

三、 适用范围和实施期限

(一)适用范围

本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适用于本县行政辖区范围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二)实施期限

本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本计划年度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四、 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7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92.09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国有建设用地48.53公顷,存量国有建设用地43.56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华容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商服用地13.5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1.61公顷,住宅用地6.35公顷(其中:商品房用地3.55公顷,其他用地2.80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20.4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0.09公顷。详见附表1。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华容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华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空间布局功能的定位,从供应方位看,住宅用地主要分布在鲇鱼须镇、注滋口镇操军镇、田家湖生态新区、东山镇等区域;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洪山头工业园、三封工业园区及石伏工业园等区域;商服用地分布在章华镇、田家湖生态新区等区域;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分布在章华镇、万庾镇、田家湖生态新区等区域。具体布局见华容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图。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

华容县2017年度第一季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7.15公顷以内,占供应总量的18.63% ;第二季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3.58公顷以内,占供应总量的25.60% ;第三季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2.66公顷以内,占供应总量的24.61% ;第四季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8.69公顷以内,占供应总量的31.16%。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条件、供应方式和供应价格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

2)、符合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

3)、符合建设用地标准和集约利用的要求;

4)、划拨方式供地必须符合法定的划拨用地条件;

5)、新增建设用地符合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条件,必须已完成报批、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6)、存量土地供应应当完成拆迁安置工作;

7)、经营性土地供应一律采取招、拍、挂方式供地。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华容县2017年度计划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中采用划拨方式供应的土地43.30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47.02%,主要用于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采用出让方式出让的土地48.79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52.98%,主要用于供应商服用地、商品房用地、工矿仓储用地。

3、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价格

按照基准地价、地域规划空间指标,综合拟供地所在区域的房价地价水平,合理确定出让底价的控制区间。

五、 住宅用地(含保障性住宅用地)计划指标

(一)住宅用地供应总量

华容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住宅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6.35公顷以内,其中新增住宅用地3.10公顷,存量住宅用地3.25公顷。

(二)住宅用地供应结构

华容县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应总量6.35公顷,其中:商品房用地3.55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55.91%;其他住宅用地(棚户区改造用地)2.80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44.09%。详见附表3。

(三)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华容县住宅用地主要分布在鲇鱼须镇、注滋口镇操军镇、田家湖生态新区、东山镇等区域。

六、 计划编制和实施的政策向导

充分领会华容县人民政府“十二五”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大力推进“四化两型”战略方针,“五市一极”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民本岳阳的执政和发展理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以“两型”为引导,以“两新”为引擎,以“两现代”为基础和支撑,以项目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推进“主攻新型工业、做强优势农业、建设秀美城乡、构建和谐华容”四大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努力把华容建设成为洞庭湖区域的新型工业先导县、现代农业示范县、生态环境宜居县、社会建设先进县,湘鄂边区域物流消费中心。

(一)优化空间布局

坚持“城乡结合、区域一体、重点突破、全面带动”的方针,按照圈层发展模式,合理布局城镇,构筑“一主三次、一干一支、一带一面”的城镇空间布局形态。

(1)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严格控制中心城土地供应规模,促进中心城人口和功能的有机疏解和调整。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适度供应符合中心城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用地,严格限制与中心城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土地供应。中心城土地供应重点放在边缘集团和重点功能区;除必要的公用设施配套项目、必需的城市改造项目和国家需要的建设项目用地以外,中心城的中心地区不再新增供应土地。

(2)强化公共交通引导住宅用地供应,实现城市的空间均衡发展。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在土地供应和城市发展过程的引导作用。在公共交通、主要公共交通走廊站点附近集中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应;合理控制和把握轨道交通站点一定范围内住宅用地的供应时序;将居住、商业、产业、教育、卫生、文化用地等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混合安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优先和适度超前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2)大力支持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构建合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优先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现代制造业土地供应;优先支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商务服务及教育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土地供应,支撑基础服务业用地供应。

(3)适度加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供应,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不断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程度,在供应土地时明确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加强合同监管,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工业园区在供应工业用地时应按照园区的功能定位、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高新产业、新能源产业等项目用地,并严格执行相关的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对国家限制发展的产业、传统高耗能产业不安排供地。加快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对低效利用的土地通过收回、置换等方案进行调整。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保障公共设施土地供应。继续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保障能源和资源设施、市政公用环卫设施、环境建设等项目用地供应,提高城市发展的保障能力,完善城市综合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水平。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娱乐、商品房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项目用地,严格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有偿供地,其它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用途。

(五)推进经营性用地的有偿使用

严格执行商业服务业、商品住宅、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网上挂牌出让制度。严格协议出让和划拨土地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的有偿使用。

七、 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之间沟通合作,严格执行土地年度利用计划,有效、合理落实计划指标。县国土资源局及相关部门应加大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力度,建立共同实施计划的合作机制,县政府应加强对政府各部门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

(2)强化措施,保证供地服务效率质量。在计划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3)加强计划执行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县国土资源局及相关部门应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由于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工作安排的,应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附件:

附表1、华容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表2、华容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附表3、华容县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表4、华容县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宗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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