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1-31
华容爱尔眼科医院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6-11-17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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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华容爱尔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8日-2016年6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0-4180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华容爱尔眼科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华容县城关镇书院路天赋名城
建设单位 华容县万圣加油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拟租用天赋名城1~3层开展业务,占地面积870m2,总建筑面积2090m2,其中1楼建筑面积350m2、2楼建筑面积870m2、3楼建筑面积870m2。医院拟设置病床40张。新建污水、垃圾处理系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人员,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对“三废”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严禁“三废”不经处理直接排放。 (二)做好医院废水的处理工作,医疗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及其它医疗机构排放限值后排入污水管网。桥东地区的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污水经医院自建的污水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后进桥东地区的污水处理厂,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医院应做好各臭气源的密闭工作并定时喷洒除臭剂,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四)对于车辆产生的噪声可从加强管理着手,停车场的位置设置指示牌加以引导,并设置明显的进出口标志,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起动甚至鸣笛。对于空调挂机、水泵等首先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六)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七)本项目投产后,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必须制定行之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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