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容县2016年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6-11-18 16:48
浏览量:1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华容县2016年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华容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日

华容县2016年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部署,根据《华容县精准扶贫三年(2015—2017年)攻坚行动方案》(华发[2015]10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年度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五更”(思想重视要更高、工作措施要更实、工作力量要更强、经费投入要更大、宣传氛围要更浓)要求,紧扣“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出实招、下实功、求实效。我县2016年的脱贫攻坚目标:全县减少贫困人口11828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贫困人口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出全县平均水平,确保“十三五”脱贫攻坚开好局、起好步。

二、工作重点

1、实施易地搬迁扶贫。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的原则,由县级领导挂帅,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移民局、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将易地扶贫搬迁与农村集中建房、危房改造、移民安置、安全楼台建设等紧密结合,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异地扶贫搬迁。以东山、三封寺、禹山、团洲、注滋口、治河渡、插旗等乡镇为重点,年内搬迁安置贫困人口816人。同时,对无房户开展清零行动。各相关乡镇要在3月20日以前上报易地搬迁贫困户花名册。

2、启动小额信贷扶贫。完善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对有发展生产能力、信用度好和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金融帮扶。由县金融办牵头,华容农商银行负责,县扶贫办配合,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具有扶贫责任的组织经济,开展免抵押、免担保、免利息的扶贫小额信贷,年内信贷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力争突破5000万元,授信任务在3月底以前完成,放贷任务在10月底以前完成,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授信率要达85%以上。

3、积极开展行业扶贫。12个行业扶贫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行业扶贫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中共华容县委办公室、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华办 [2015]57号)文件要求,有效整合各行业的资金,按照“渠道不变、资金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加大扶贫投入。年内完成总任务的50%以上。

4、组织实施助学扶贫。重点是组织实施好“雨露计划”,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已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经户籍所在地向扶贫部门申请扶贫助学补助。在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教育“免”、“补”政策基础上,按“应补尽补”原则,叠加给予每生每年扶贫助学2000元。补助资金按照每年分春季、秋季两个学期申请、审核,每学期发放1000元。对因贫困面临失学、辍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的义务教育、普高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学生,由村委会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初审,统一向县扶贫部门申请,给予特困学生每年扶贫助学补助2000元。

5、继续推进驻村扶贫。由县级领导挂帅,县直单位为主,对30个贫困村实行全覆盖帮扶,每个县级领导联系一个贫困村,每个贫困村派驻一个驻村帮扶工作队。挂帅县级领导和驻村工作队长,是驻村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脱贫摘帽的总目标,逐村制订脱贫摘帽的措施,确定脱贫摘帽的时间表,开展倒计时工作,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6、强力推动“一帮一”扶贫。即一名党员干部帮扶一户贫困户。县直机关干部每人帮扶一户特困户,乡镇和村组党员干部每人帮扶一户贫困户,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全覆盖帮扶。帮扶责任人和贫困户要建立帮扶台帐,制订帮扶措施,发放帮扶手册。特困户由户主申请、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公开公示后,于3月20日以前报县扶贫办,4月中旬以前由县直部门落实结对帮扶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严格执行湘纪发〔2016〕1号《关于在脱贫攻坚中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精神,各乡镇和县直单位一把手、扶贫工作队长是脱贫攻坚的第一责任人,各级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对在扶贫开发中庸懒散怠、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阳奉阴违、被动应付、吃拿卡要、贪污腐败等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员要严肃问责,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2、强化考核。县政府将对县直单位和各乡镇扶贫工作成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四个方面:一是减贫成效。包括贫困人口数量减少、贫困村基础设施改善、贫困人口收入增长情况。各乡镇要在3月20日以前将2016年的脱贫任务分解到村组和农户,4月底前与2015年的脱贫人口签订脱贫确认书;二是精准识别。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和退出精准程度;三是精准帮扶。考核帮扶对象进村入户帮扶工作的满意度;四是扶贫资金的安排、使用、监管和成效等。考核结果将作为单位和个人年终评比的重要依据。

3、强化投入。县乡两级建立与贫困规模相适应的本级专项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机制。县财政年内安排专项扶贫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县直单位和乡镇也要适当安排扶贫专项资金和扶贫工作经费,用于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扶持。

4、强化队伍。由县直单位和各乡镇一把手负总责,成立专门机构,明确具体负责人,安排人员专门从事扶贫开发工作,并创造良好的办公条件,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确保扶贫工作有序进行、高效运转。

5、强化宣传。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把扶贫宣传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每月向县扶贫办报送2条以上有价值的关于脱贫攻坚的信息(信息报送电子邮箱:424402164@qq.com)。县新闻媒体要加强对脱贫攻坚典型的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凡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作品的,一律给予奖励。

附件:华容县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分解表

附件

华容县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乡 镇 2015年底贫困人口数 2016年脱贫任务 备 注
合 计 25010 11830  
三封寺镇 1818 860 含工业园
治河渡镇 593 280  
北景港镇 1096 518  
新河乡 170 80  
鲇鱼须镇 2771 1311  
万庾镇 1437 680  
东山镇 3152 1491  
操军镇 1853 876  
梅田湖镇 910 430  
禹 山 镇 1791 847  
插旗镇 1722 815  
注滋口镇 2157 1020  
团洲乡 1212 573  
章华镇 4328 2047 含田家湖新区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