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协委员罗爱静:“健康湖南”需健全医养结合的老年健康保障体系

来源: 人民网日期:2018-01-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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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长沙1月24日电 (记者 林洛頫)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健康需求也在同步增长,2018年湖南省“两会”召开期间,医疗服务成为不少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对此,湖南省政协委员、湘雅三医院党委书记罗爱静提出建议: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将医疗资源更好地融入社会养老服务,建立以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为主体、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城市养老保障体系。

当今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尤其是在城市,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是积极应对城市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据湖南省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至2016年末,全省常住人口6822.0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1201.1万人,且每年以30万人的速度增加,年均增长率超过5%,而全国平均增长率约为3%,形势不容乐观。

而湖南省老年健康保障体系的建设起步不久,截至2016年末,全省共有敬老院2024所,五保之家1874所,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30所,各类民办养老机构312所,光荣院164所。全省188所综合医院设立了老年病科,设立老年病院10所、康复医院50所,拥有老年护理床位14105张。

“从现实情况看,仅依靠机构养老以及医院的老年医疗服务,远远不能满足老龄化社会的健康服务需求,而城市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尚处于不成熟和未完善阶段。医疗服务是社会养老体系建设中的‘短板’。”罗爱静调查后发现,湖南省2000多家养老机构,实现医养结合的仅有239家;城市社区医院因资源不足,也尚无能力和精力参与社区养老体系建设。

因此,罗爱静认为: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将医疗资源更好地融入社会养老服务,应作为湖南省委、省政府建设“健康湖南”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抓。目前养老服务体系中服务能力与社会期望之间出现较大差距,医养结合工作缺乏统一规划,行业之间、部门之间各自为阵,没有制定和实施统一的、行之有效的医养结合发展战略规划。

并且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相互独立、自成系统,综合能力强的大型医院由于自身医疗资源紧张,加之医患关系、医疗纠纷等因素,往往把主要精力放在常规医疗上,不愿参与养老领域。部分养老机构无能力提供医护服务。大部分养老服务机构,或没有单独设置医疗机构,或即使设置也医护从业人员配备不足。在社区养老体系建设中,没有将社区医疗服务纳入其中。主要原因是社区医疗资源的短缺,包括医护技能、人力、设备和资金等方面的不足,使社区医院难以支撑起社区养老的医疗服务功能。

同时,养老医疗服务的费用负担较重。基本医疗保险主要保障参保人住院治疗、门诊大病治疗的费用,而社区和家庭的医疗护理保障尚属空白,给长期患慢疾病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患者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和陪护压力。同时,社区、家庭养老的资源整合不够,家庭聘请陪护人员费用高昂,难以长期维系。

对此,罗爱静建议:首先系统部署,协同推进。医养结合涉及到多部门的职能,需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卫生计生、社保、民政等职能部门需进一步加强横向联系,打破条块分割,消除部门结构性的、组织性的、财务性的界限。制定和完善统一的设施标准、从业人员上岗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充分发挥委属委管大型公立医院在医养结合老年健康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通过区域划分,深化大型公立医院对社区医院、养老机构医院的对接。

第二,探索模式,试点推行。建立以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为主体、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城市养老保障体系。重点发展和完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形成一个老年疾病预防、老年医疗和老年康复的三级网络。在体制和制度建设上确保社区医疗资源充分融入社区养老的服务体系中,实现社区医疗卫生对社区养老服务的全覆盖。打造养老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大型公立医院的老年健康管理合作机制。实行试点推动,规划、建设和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示范试点项目。

第三,科学评估,合理控费。从资金上确保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城市社区养老医疗服务培训专用基金》,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及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建立养老医疗服务评估体系、监管体系,规范医养结合服务流程,制定养老服务的医疗和护理项目收费标准,对合理的医护服务费用,应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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